各学院:
根据学校《2025年度暨聘期单位考核工作方案》,结合学生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度学院学生工作考核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学院学生工作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
组 长:丁 林
副组长:周 莹
成 员:张 浩、肖友平、肖 虎、姚 利、郝江岭、陈俐宏、舒小立、秦海洋、蒲彦羽、陈奕宇、余泽龙、李媛媛
办公室:郑 帅、余 强、胡华丹、阚文华、肖鸿运
二、考核内容
各学院学生工作考核考核以下5个板块,考核项目及权重分布如下:
考核板块 | 单项满分 | 权重 | 负责单位 | 备注 |
学生日常教育管理、 资助管理、心理发展工作 | 100 | 45% |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心理发展与服务中心 | 相关考核体系及附件, 将通过飞书工作群另行发布 |
共青团工作 | 100 | 15% | 校团委 |
招生就业与生涯指导 | 100 | 25% | 招生就业处 |
大学生创新创业 | 100 | 10% |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
学院学生工作特色和亮点 | 100 | 5% | 考核小组评分 |
三、考核安排
(一)学院自评:12月1日—11日,各学院在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下,按照考核细则完成自评工作。
(二)部门审核:12月12日—14日,各职能部门完成学院自评结果审核,并将与学院核对无异议后的相关考核板块评分结果汇总至考核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郑帅,电话:2213)。
(三)特色和亮点工作评议:12月13日前,各学院提交一份经党委副书记(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的年度学生工作特色和亮点总结材料(字数严格控制在700字以内)到思学楼A205(联系人及电话:郑帅83032213),同时将word版发送到邮箱xgb2213@qq.com。考核小组于12月14-15日对各学院学生工作特色和亮点进行评分。
(四)结果反馈:12月16-17日,考核小组向各学院反馈考核结果,请各学院确认。
(五)结果上报:12月18日前,考核小组将学院学生工作考核结果,经分管校领导审定后,报学校单位考核工作办公室。
四、总体要求
1.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关于精简优化基层考核的通知》和学校党委常委会精神,切实防止相同内容多头考核,尽量简化优化考核程序,用好信息平台和日常工作掌握的过程材料,最大可能给学院减负。
2.对标“十四五”规划、“双一流”建设、省绩效拨款考核省专项拨款考核、本轮聘期目标任务对学生工作的要求,突出考察安全稳定托底、基础工作落实、显性指标达成、工作创新突破,通过考核进一步提升全校学生工作科学化水平。
3.坚持公正、公平、民主、公开,坚持定性、定量结合,通过考核对学院学生工作精准画像,同时针对性提出有关意见建议,帮助学院找短板、补差距、强弱项、促提升。
学院学生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1日